第1步核对对方情况
1、相互核对身份证,看身份证上照片是否与其本人相符。
2、相互核对驾驶证,看驾驶证上照片是否与其本人相符。
3、相互核对对方车号,并与对方行驶证上车号进行比对。
4、相互核对对方保险凭证,看对方投保的是不是北京的保险公司,如果不是的话应当先标划现场,然后迅速将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拨打“122”,等候交警来处理。
5、相互核对对方车辆是否验车,看验车标志或者看行驶证上验车记录,如果车没验的话,应当先标划现场然后迅速将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拨打“122”,等候交警来处理。
第2步标划事故现场
在确定完双方事故责任后,应立即标划事故现场。平时您应该在车内携带《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》、石笔或粉笔、签字笔,一旦发生事故,可用石笔或粉笔来标划停车位置。当事人在固定机动车停车位置时,可用石笔或粉笔在车辆的每个车轮外延中心垂直于地面上标划“Т”形线。如果是多车轮的车辆,只需标划前后四个车轮即可。实在没有石笔的话,还可用手机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后撤离现场。
(提示:有个别司机在事故车没有挪动时主动承认自己责任,一旦车辆挪开后矢口否认自己有责任。所以说不管是什么样的事故,都必须标划事故现场再挪动,以备万一,即使司机抵赖,也有现场痕迹可以等待交警进行公正的处理。)
第3步确定事故责任
事故一方当事人有下列43种情形之一的,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43种情形的,有下列情形的一方负全部责任。
(一)追尾的;
(二)逆行的;
(三)倒车的;
(四)溜车的;
(五)开关车门的;
(六)违反交通信号的,其中包括以下6种情形:
1、遇红灯继续通行的;
2、在禁止掉头的地点掉头的;
3、违反规定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的;
4、未按交通信号指示方向行驶的;
5、驶入禁止通行的道路的;
